eVisitor GuideAustralia · eVisitor visa (subclass 651)

效期與可停留天數是兩件事

效期 12 個月與每次停留 3 個月經常被混為一談。實務上的差別在哪裡。

核對日 2026年8月17日

ETA 自核發起 12 個月內有效。這說的是「這張簽證可以用多久」,不是「一次可以待多久」。

每次入境

單次停留最長 3 個月。效期內可以多次進出,只要每一次的停留都在上限之內。

出境再入境不會重新計算

短暫離境再回來以重啟天數,是已知的做法,也會被視為如此。澳洲邊境部隊看的是整體出入境的模式,不是只看最後一個章。

想待更久

超過允許天數需要另一種簽證。ETA 不能延長,人在澳洲境內時也不能申請。

護照較早到期時,簽證也隨之失效。訂票前請把兩個日期都確認過。

本站為獨立資訊網站,與澳洲政府及內政部(Department of Home Affairs)無關,不代辦申請。請務必透過官方管道辦理。